6月29日,SNH48前成員黃婷婷在其社交賬號上發(fā)文宣布與絲芭文化正式解約。


(資料圖片)

此前,黃婷婷因欠了絲芭文化350萬元解約金被對方申請強制執(zhí)行,上了失信被執(zhí)行人名單。作為一名出道10年的藝人,法院在她名下僅查到9萬元財產

如今,黃婷婷稱已經在親友的幫助下付清了350萬違約金,并收到了法院的結案通知。她表示:“如同從困井中爬了上來,重新看到陽光、獲得新生?!?/p>

公開資料顯示,黃婷婷,1992年9月8日出生于中國江蘇南京,歌手、演員。2013年,黃婷婷正式經由SHN48出道,2015年曾獲得SNH48第二屆總選舉第四名,當年的前三分別是趙嘉敏、鞠婧祎和李藝彤。

企查查資料顯示,絲芭傳媒名下涉及大量合同糾紛官司,原告被告都有。對象基本都是SNH48的歷屆成員,除了黃婷婷外,還有馮薪朵等數(shù)十人。

圖片來源:黃婷婷微博

在親友幫助下付清350萬解約金

黃婷婷:重新看到陽光、獲得新生

6月29日,黃婷婷在其微博賬號發(fā)文稱:

致所有關心我的人:

向大家傳達一個對我來說十分重要的事情:

在親友的幫助下,我支付了法院判決的全部款項并收到了法院的結案通知。我與上海絲芭文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的合同糾紛案,現(xiàn)已履行完畢,正式終結。

對我而言,如同從困井中爬了上來,重新看到陽光、獲得新生。在這個漫長的過程中,感謝所有幫助我的人,是你們的支持和勉勵始終給我力量和能量。

未來我將全神貫注地投入到工作,努力打磨自己,創(chuàng)作更多的音樂和影視作品。

資料顯示,黃婷婷目前已被移出被執(zhí)行人名單。

今年2月28日,SNH48成員黃婷婷在個人社交平臺發(fā)文回應了自己被納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名單一事,表示自己在請律師積極協(xié)商解決方法和賠償方式,會盡快處理好自己的經濟問題。

黃婷婷稱,本人尊重司法判決,在收到法院判決后,也在請律師積極協(xié)商解決方法和賠償方式,但沒想到以這樣的方式收到公司的回應。

我會盡快處理好自己的經濟問題,用好的狀態(tài)和作品感謝大家的支持。也很抱歉因為個人的事情占用公共資源。

2月28日,絲芭傳媒發(fā)文稱因黃婷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,現(xiàn)已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名單,目前法院已對黃婷婷采取限制高消費令措施。

據(jù)絲芭傳媒介紹,判決生效至今,黃婷婷女士在被法院查明有履行能力的情況下,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,經絲芭傳媒多次催告依然未支付任何違約費用。

出道10年財產僅9萬元

千萬粉絲微博賬號疑被收回

據(jù)九派新聞,2019年,黃婷婷起訴絲芭要求解約,被告絲芭公司提起反訴,請求法院判令雙方解約并由黃婷婷賠償違約金1000萬。法院認為1000萬元違約金金額過高,酌情予以調整。最終,法院判決雙方解除合約黃婷婷支付絲芭公司違約金350萬元。

2019年,黃婷婷單方面在社交平臺發(fā)布解約聲明,SNH48官方微博對此回應道,公司對該解約聲明事先毫不知情,深感震驚與失望。黃婷婷依然為上海絲芭文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旗下的簽約藝人。

2021年,SNH48官方微博再次發(fā)文表示,上海絲芭文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為黃婷婷女士唯一獨家經紀公司,未經絲芭公司書面授權確認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代理該藝人的演藝活動。

經法院審理,黃婷婷女士應繼續(xù)履行與我司的專屬藝人合約,該判決已經生效。敦促黃婷婷女士尊重法律法規(guī),恪守契約精神。

從2013年算起,黃婷婷已經出道10年了。然而令廣大網友跌破眼鏡的是,做了10年的藝人,黃婷婷竟然被法院查出來僅有9萬元財產。

值得一提的是,此前黃婷婷的千萬粉絲微博賬號@SNH48-黃婷婷早已停止使用,最近一次更新還在2019年11月,疑似已被收回。而目前其使用的微博賬號@黃婷婷僅有52萬粉絲。

經紀公司與旗下大量藝人存在合同糾紛

資料顯示,絲芭傳媒名下涉及大量合同糾紛官司,原告被告都有。

合同糾紛對象幾乎都是其旗下的藝人,SNH48的歷屆成員們。除了黃婷婷外,還包括馮薪朵、趙嘉敏、徐子軒、林憶寧、嚴佼君、陳慧婧、陶波爾、孔肖吟、陳美君、李豆豆、曾艷芬、牛聰聰、龔詩淇、陳怡馨、張菡筱、鐘惠玲、俞慧文、丁紫妍、蔣羽熙、董芷依等數(shù)十人。

其中,馮薪朵被執(zhí)行120萬違約金。目前已成被執(zhí)行人被限制高消費。

李豆豆被執(zhí)行30萬元違約金。

陳怡馨被判支付50萬違約金,俞慧文、丁紫妍均被執(zhí)行20萬違約金。

發(fā)布于:福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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